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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落实土地出让金返还 保障农垦国有土地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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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支持新一轮农垦改革发展,《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海南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海南省委12号文件")明确指出,到2020年,对农垦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抵押、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及改变土地用途,依法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和租金收入全额缴入省本级国库,全部安排给省农垦控股集团。到2020年,农垦土地被市县政府依法收回再出让的,其出让收入全额缴入省本级国库。
出处 《中国农垦》 2018年第9期23-24,共2页 China State Fa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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