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与先秦、两汉相比之下的魏晋六朝乐论由于社会文化与思维方式的变化,魏晋六朝乐论在关注的问题、阐释方法等方面皆与先秦、两汉乐论有所不同。先秦儒家认为乐是礼乐制度中的重要一环,诗、乐、舞是作为异质同构的文化整体存在的,皆是礼的重要组成部分.
出处
《中国图书评论》
CSSCI
2018年第7期85-93,共9页
China Book Review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文化精神的文学表征研究"(项目号:16JJD750008)阶段性成果
四川外国语大学科研项目"作为思维方法的'言意之辨'与魏晋六朝文论"(项目号:sisu201618)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