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精神,深入推进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切实提高初中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以下称《中考改革指导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5号,以下称《中考改革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初中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特制订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称初中学考)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