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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检察与监察衔接工作的若干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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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拥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委制度体系,有利于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深入’I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但是,以纪检监察程序带动的强劲反腐风暴,最终要在严密有序的刑事诉讼程序中体现成效。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既要发挥政治反腐的法治保障功能,又要防止影响独立行使职权的干预或威慑,才能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充分确认、巩固和拓展监察办案成果。目前,全省各级监察委员会建立了由案件审理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的机制。省检察院也在筹备成立职务犯罪检察部门,统一履行对监察委员会移送案件的侦查监督、公诉、抗诉等职能,通过理顺反腐执法与反腐司法的关系,形成彰显法治反腐权威的合力。
作者 李粤贵 伍正
机构地区 广东省检察院
出处 《当代检察官》 2018年第8期12-13,共2页 Contemporary Prosecu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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