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答: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是指在专业合作或产业合作的基础上开展信用合作或资金互助。是将合作社的闲置资本(资金)、成员的闲置资金聚集起来,在成员之间进行互助性借贷,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农产品生产经营。信用合作要注意遵守以下几个原则:(1)“对内不对外”,资金互助对象必须严格限于合作社成员内部,非本社成员决不允许入股或向互助金借款;(2)“吸股不吸储”,参加资金互助的成员只能以入股的方式加入,以其所入股金对互助金运营的风险承担相应责任;(3)“分红不分息”,对于入股互助金的成员不能设置类似利息的固定回报,仅能以其所入股金享受分红;(4)“围绕产业发展”,借款用途只能用于成员发展生产,使用方向必须限于与本合作社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用途。
出处
《中国农民合作社》
2018年第8期72-72,共1页
China Farmers’ Cooperat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