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惩罚性赔偿条文群的规范结构厘定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实践中,法官对惩罚性赔偿条款群的具体适用、该制度涉及的合同关系与侵权关系等存在普遍的误解、混同,有必要对该制度分散的"条文集合"作系统化梳理、对相关规范进行明晰的法理辨析。通过对惩罚性赔偿条文群进行梳理,分析得出:《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有关该制度的条文规范为请求权竞合及请求权聚合关系,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事人可根据举证能力及利益驱动选择为之。通过对该类纠纷涉及的法律关系及规范性质背后的民法机理进行理顺,得出在该类纠纷中存在"填补性"与"惩罚性"赔偿责任请求权聚合之结论,当事人可一并主张,但审理中应避免混同。最后,结合审判实践对合同之债"填补性"与"惩罚性"赔偿责任混同防范、"损失""损害"的界定、惩罚性赔偿可否单独主张、"价款三倍"与"所受损失二倍"可否一并主张等实务问题提供具体指引,实现法学理论与审判实践的互动,以期对实务中该制度的混同适用现象予以矫正。
作者 丁瑶
出处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18年第3期148-158,共11页 Shandong Judges Training Institute Journal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