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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调整并重新发布《烟叶税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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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烟叶税法》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烟叶税法》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对原《烟叶税纳税申报表》进行了调整并重新发布,同时取消了《烟叶收购情况表》。
出处 《中国总会计师》 2018年第7期9-10,共2页 China Chief Financial Offic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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