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作为新型的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对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保证其健康开展,必须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监督体系。从本质上来说,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一种多重的委托代理关系。面对监督体系中各委托代理主体的不足导致的监督失效情况,本文对“三主体”的委托代理链条进行拓展,完善监督主体以展开更具体的分析,试图从委托代理主体的视角构建完善的全过程主体监督体系。
出处
《中国政府采购》
2018年第8期34-37,共4页
China Government Procur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