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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电动自行车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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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7]34号)和《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助力车产品转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过渡期安排的公告》(质检总局联合公告2017年第86号)关于助力车产品(包括燃油助力车和电动助力车,燃油助力车被禁止生产,电动助力车按照新发布的国家标准即为电动自行车)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CCC认证)管理并与新版标准实施协调一致。
出处 《中国铅锌》 2018年第8期51-51,共1页 China Pb & Zn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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