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水浒传》是一部法制小说,从中可以窥见宋朝至元朝的法制发展概况。在皇权社会,以法治国的"法"是君王之法,其本质是服从君主命令,但权力不受约束必然导致不公平和非正义,好汉们被逼上梁山。梁山成为江湖世界,不受官方法律约束,游离于主流社会之外,与官府形成对抗格局,江湖儿女的人际关系结构是"差序格局",小圈子林立,同时,江湖世界的"替天行道"、快意恩仇,容易让人崇拜暴力,漠视社会规范,滥用私刑。法治社会是"陌生人社会",契约成为联结个体的纽带,江湖世界没有存在的空间。应将《水浒传》中的有益部分接入到现代法治社会之中发扬光大,倡导法治,否定人治;倡导和平,批判暴力;倡导侠义之气,远离江湖义气,培植人们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出处
《南海法学》
2018年第3期114-124,共11页
The South China Sea Law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