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对广州市2013年—2017年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例进行实证研究,通过分析发现:三级医院发生的医疗纠纷案件较多,其中妇产科、门诊、急诊科案件数位列前三;40%的诉讼案件通过广州市医学会进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但仅有10例构成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存在违规及医疗过失行为是导致事故的重要原因;同时,不同鉴定方式之间的案件赔偿情况具有显著性差异(P<0.05);40%的诉讼案件判决时间在3年及3年以上,时间成本较高;且《侵权责任法》是目前案件判决的主要依据。因此建议应采取完善法律法规和配套制度、合理调配医疗资源等方法,以减少医疗纠纷,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基金
2017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课题<广东省医疗损害责任实证研究>(项目编号:B2017007)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