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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处理涉及女职工三期而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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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周律师,您好!2015年3月,我进入一家贸易公司担任商务部经理,双方签订了自2015年3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期限为三年的劳动合同。2016年10月我在医院查出怀孕了,怀孕期间我一直坚持工作,到2017年2月底,贸易公司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决定终止与怀孕5个多月的我的劳动合同,且不给我任何补偿或赔偿。
作者 周洪波
出处 《上海企业》 2018年第8期81-82,共2页 Shanghai Enterp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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