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河南省图书馆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秦皇岛抚宁:附条件不起诉挽救“失足少年”
下载PDF
职称材料
导出
摘要
“感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检察官对我儿子的帮教,让他变得更懂事了.”近日,在不起诉宣布会上,庞某的母亲感激地说. 庞某原是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第一中学的学生,因与同学在宿舍发生纠纷,动手将同学打成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因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取得被害人谅解,并有悔罪表现,秦皇岛市抚宁区检察院于2017年10月12日对庞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附十个月的考验期.
作者
周丽丽
陈丽岩
郭建禾
出处
《方圆》
2018年第16期79-79,共1页
Fangyuan Magazine
关键词
附条件不起诉
秦皇岛市
少年
故意伤害罪
不起诉决定
刑事检察
未成年人
第一中学
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方圆
2018年 第16期
职称评审材料打包下载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