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构建政府社会治理大数据系统,对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着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大数据的红利释放,扩大了社会治理大数据系统的价值容量,与社会治理大数据系统之构建相辅相成、相得益彰。鉴于当前大数据系统之构建及其红利释放面临技术驾驭力薄弱、管理模式保守和制度体系缺失的挑战,各级政府必须向管理要效益,即确立社会治理的大数据驱动理念,彰显科学管理创造的数据产品新价值;娴熟驾驭大数据技术,形成实施精细化管理的长效机制;创建新模式,形成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多元协同管理的大数据系统新格局;完善大数据系统相关配套制度体系,实施法制化管理,形成"学业、职业、产业"三位一体的专业人才培育体系。
出处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8年第4期11-15,共5页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 of Harbin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