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的加强,各地政府对房企拿地均出台了新的政策,其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并移交政府成为新形势下的拿地条件之一。配建并移交保障性住房对房企的税务处理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税务处理思路为:红线内配建保障房,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部门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应做视同销售处理;保障性住房建成后由政府部门回购时,视为存在合理理由,不再对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进行调整。
出处
《财务与会计》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7期47-49,共3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