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贫困问题的界定决定贫困问题的治理方式。我国对贫困的界定和测量都是以收入为标准,然而,考察当前农村贫困可知,由于重大疾病、子女教育、突发事件等原因形成的支出型贫困越来越多的成为导致农村贫困的主要原因。由此,针对支出型贫困的社会救助项目如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是提高精准扶贫效果的关键。本文以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中国城乡困难家庭社会政策支持系统建设项目"的调查数据为基础,通过FGT贫困测量指数对农村社会救助的扶贫效果进行了测算,发现我国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的扶贫效果有待提高,其主要原因在于针对支出型贫困的救助项目尚未得到重视。因此,为提高社会救助对精准扶贫的效果,今后农村社会救助需进一步提高低保水平、有针对性地对支出型贫困进行救助、建立综合性的社会救助体系等。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8期192-199,共8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2016年"托底性民生保障政策支持系统建设"项目(118010000000150001)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