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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于2013年和2015年分别签署了《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多边主管当局间协议》。按照中国承诺实施《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由主管当局间协议和统一报告标准CRS两部分内容组成)的时间表,自2018年9月起国家税务总局将与其他缔约方税务主管当局第一次进行信息交换,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在中国即将全面进入实操阶段。
出处 《国际税收》 北大核心 2018年第8期1-1,共1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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