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完善我国政府预算报告的几点建议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一)各级政府预算报告编制部门要端正态度,摆正位置财政部门是政府预算报告的第一责任主体,肩负着编制预算报告的主要责任。然而,各支出部门具体负责预算编制和执行,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更有发言权,也担负着辅助财政部门编制预算报告的职责。各支出部门的积极参与能够有效减少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负面影响,如果能在部门预算报告中加上各部门责任人的承诺书和本人签字,更有利于增强预算报告的规范化、科学化程度。
作者 马洪范 孙维
出处 《经济研究参考》 2018年第18期20-21,共2页 Review of Economic Research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