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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企业信用债违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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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证监会自2015年1月发布《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将公司债发行主体范围由仅限于境内外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扩大至所有公司制的市场主体,并建立了非公开发行制度,企业信用债市场大幅扩容,企业债也随之大规模增长。
作者 肖汉
出处 《中国金融》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7期50-51,共2页 China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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