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修改《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式样的公告,要求自2018年7月5日起,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其银行账号时,使用修改后的报表。据悉,此次公告是为适应税务机构改革要求,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由于不再分设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公告》将“分别报送国税、地税主管机关一份”改为“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一份”,适应新的机构设置,精简报送资料,方便纳税人。值得注意的是,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出处
《商业会计》
2018年第15期5-5,共1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