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需要坚实的法治基础,政策引导与法制保障。现阶段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政策法规还极为有限和松散,缺乏协调性,也缺乏相应的司法服务与保障措施。根据对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法制保障的合理性、合法性与正当性的法理分析,提出建构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法制保障体系的整体构想。要遵循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平衡协调与互利共赢等基本原则,坚持区域教育协同立法先行,加强区域教育合作协议的签订,构建区域教育法制协调机制,提供有力的教育司法保障和服务,以实现京津冀教育协同一体化发展目标。
出处
《天津市教科院学报》
2017年第4期12-15,共4页
Journal of Tianjin Academy of Educational Science
基金
河北省教育厅教育规划项目"基于河北视角的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法律保障研究"(项目编号:GH16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