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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沈家本及其刑法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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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沈家本(1840-1913),字子淳,别号寄簃,清末官吏、法学家.新法家代表人物.浙江吴兴(今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竹墩村)人.历任天津、保定知府,刑部右侍郎、修订法律大臣、大理院正卿、法部右侍郎、资政院副总裁等.沈家本精于经学和文字学,继承了我国学术传统中宝贵的考据方法和求实精神.著有《诸史琐言》.沈家本还主持制定了《大清民律》、《大清商律草案》、《刑事诉讼律草案》、《民事诉讼律草案》等一系列法典同,重视研究法理学,建议废止凌迟、枭首、戮尸、刺字等酷刑.
作者 张婕
出处 《农家科技(理论版)》 2018年第7期154-15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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