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电力市场化建设起步于上世纪末,大体经历了省级电力市场试点、区域电力市场试点、节能发电调度试点和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等阶段。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为标志展开了新一轮的电力体制改革。本次方案以体制与机制改革并重,提出了建设相对独立的交易机构、开放增量配电业务、培育售电市场等体制改革措施,提出了“三放开”的机制改革措施,抓住了制约我国电力市场化进程中的关键因素,力图构建一个“公平、开放、有序、竞争、完整”的电力市场体系,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以市场机制优化配置电力资源,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纳,引导科学合理的电力规划,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启动了我国电力工业的新一轮电力市场化进程。
出处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2018年第22期51-53,共3页
China Power Enterprise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