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决策部署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助力依托,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公安建设不断得到强化和完善。尽管诸多行政法律规范以及相关指导意见为公安行政执法规范化方向提供了思路,但是在公安执法的目的、手段和监督的发展方向上仍存一定偏差。全方位构建公安行政执法的规范性体系,应当以执法目的为核心、执法手段为框架、执法监督为保障,肃清规范路径的障碍,保证规范执法成常态。
出处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8年第7期102-105,共4页
Journal of 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