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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进出口企业:海关总署决定自2018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海关进出口货物整合申报,报关单、报检单合并为一张报关单。“境外发货人”如何填写?单一窗口货物申报,“货物存放地点”是否必填?
出处 《进出口经理人》 2018年第9期12-12,共1页 Imp-Exp Execu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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