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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检察院监督双流区市场监管局怠于履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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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基本案情2016年至2017年9月.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双流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冯某某在“双流区老渔民食品商行”等283户个体工商户未提交登记资料及未取得任何审批的情况下,为他们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颁发了《营业执照》。随后,该局根据该283户个体工商户提供的《营业执照》和《成都市双流区食品经营自查申请表》等资料,又为其颁发了《食品经营许可证》。
作者 陈爽 习丽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8年第16期8-12,共5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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