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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基站”类案件罪名及“情节严重”的准确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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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法修正案(九)》颁布后对"伪基站"类案件罪名的确定要在准确辨析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和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的基础上做出结论。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中"情节严重"的认定要考虑危害行为、行为手段、行为时间、地点、犯罪对象、危害后果等方面。
作者 石魏 刘雪丹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8年第16期68-70,共3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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