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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诈骗犯罪与民事欺诈界限的基本原则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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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诈骗犯罪与民事欺诈在主观、客观上都相近,我国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通常以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作为区分诈骗犯罪与民事欺诈的界限,但笔者认为,一律以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来区分诈骗犯罪与民事欺诈过于简单化、绝对化、宽泛化,易造成现实中诈骗犯罪认定泛滥,应将相当一部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欺诈从诈骗犯罪中排除出去,归人民事欺诈范畴,从而限缩诈骗犯罪认定范围,避免刑法对经济纠纷的不当干预。
作者 熊红文
出处 《人民检察》 2018年第14期62-64,共3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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