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申诉主体法律意识增强但对法律理解存在偏差、司法机关办案程序相对封闭、部分司法工作人员释法说理意识及息诉能力不高等原因,导致检察机关受理首次刑事申诉案件数量大且呈增长趋势。而源于受理首次刑事申诉案件数量整体性增加、法律法规未对刑事申诉受理期限进行严格限制等因素,导致检察机关受理该类案件数量呈现上下波动趋势。应对这一变化趋势,检察机关应丰富普法宣传形式、加强法律知识宣传,践行阳光司法、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提高释法说理意识、增强息诉能力,明确案件受理时限、提高刑事申诉办理效率。
出处
《人民检察》
2018年第15期51-54,共4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