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对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化建设提出了更为紧迫的现实需求,必须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欲实现这一目标,前提是明确判断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否形成的基本标准,具体可以分为形式标志、实质标志、内部标志、外部标志等四个方面:一是形式层面的文本规范性与结构科学性;二是实质层面的内容完备性与价值一致性;三是内部层面的规范协调性与制度衔接性;四是外部层面的环境适应性和法治统一性。这四个方面的要求相辅相成,休戚相关,缺一不可,为加强党内法规体系化建设的顶层设计指明了行动指南,也为指导党内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确立了总体基准,成为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要求的基本遵循。
出处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
2018年第4期57-60,共4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Jinan Municipal Committ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