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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爆料:一把双刃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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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事件回顾近来网络上的揭黑爆料维权行为接连出现,内容涉及行业黑幕、性侵、贪污犯罪等。这样的行为如果能够推动监督,那当然是好事,但我们也要注意,其中可能存在诬蔑、舆论造势等情况。从法律角度而言,《民法总则》第110条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誉权。自然人还享有隐私权。在新媒体平台进行错误的举报或所谓"人肉检索"都可能侵犯他人名誉权、隐私权。如果是恶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作者 石小爽
出处 《检察风云》 2018年第17期33-33,共1页 Prosecutorial 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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