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翻供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原因多种多样,其中,犯罪嫌疑人人权保障制度和监督制度的缺失、刑讯逼供是普遍原因。从唯物辩证法看,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司法工作人员应当理性看待翻供所带来的影响。既看到其积极有利的一面,如维护司法公正、提升侦查人员的素质;又看到其消极的一面,如阻碍诉讼进程、损害公安机关形象。根据翻供产生的不同原因,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如严禁刑讯逼供、转变侦查观念、提高办案质量,完善讯问监督等相关法律制度,以实现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目的。
出处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2018年第3期9-12,共4页
Journal of Hebei Vocational College of Public Security Po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