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继承法》规定了遗赠扶养协议制度。由于该制度涉及人身性,因而不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法》须对此制度作出特别规定。现行《继承法》对遗赠扶养协议的规定过于粗糙,扶养人利益更是难以保障。《继承法》之立法必然趋势为:通过扩大遗赠扶养协议签订主体的范围以增加协议之有效情形;通过预告登记、提存以维护遗赠财产之安全;通过赋予扶养人法定解除权以兜底保护扶养人的利益。
出处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18年第4期38-41,共4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College of Electronic Engine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