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战国时期秦国吞灭义渠戎政权后,创立北地郡,领14县。秦代承袭战国时期秦国的北地郡,领18县。在章邯受封的雍国存续的两年间,北地郡建制被废。西汉初年,中央政府恢复北地郡建制。武帝元鼎三年(公元前114年),析北地郡西部而置安定郡,北地郡领19县、安定郡领21县。新莽时期,北地郡领县18,安定郡领县22。两汉交替之际,由于卢芳、隗嚣的割据,东汉政府对北地郡未行驶实际管治权。兼并卢芳、隗嚣两股割据势力后,东汉政府逐步恢复对北地郡、安定郡的控制。但是,东汉中期的羌民之乱致使北地郡历经7次迁徙、安定郡历经8次迁徙。通过分析发现,引起北地郡、安定郡建制变化的主要原因包括:政治、军事、经济的需求,朝代的兴替与更迭,汉匈、汉羌等民族关系的演进,户籍人口数量的增减,等等。
出处
《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4期71-76,90,共7页
Journal of Ningxia University(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11&ZD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