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王康年,一个已被依法处决了60余年的不法商人,最近义似乎“热门”起来了。起因是一篇流传于网络、微信,署名川人的《卖假药给志愿军的“奸商王康年”冤案真相》的文章(原刊“川人的博客”),这篇文章说:“透过60年来红色历史的迷雾,人们发现,王康年一案,纯属刻意制造的惊天冤案!”当年的王康年是以“盗骗志愿军货款、银行贷款”等罪行,被上海市人民法庭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王案冤不冤?自然首先在于罪行事实和判刑法律依据如何?笔者作为文史研究者,在档案馆工作有年,曾看到过一些王的档案史料,便略作一点探究。
出处
《世纪》
2018年第5期61-65,共5页
Centu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