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8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指出7家企业生产的11批次中药中成药不符合规定。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内蒙古幕昕药业有限公司、天马(安徽)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松龄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湖南省弘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海南寿南山参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生产的6批次独活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含量测定。
出处
《中医药导报》
2018年第17期97-97,共1页
Guiding Journal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and Pharma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