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约车是"互联网+"时代共享经济在出租车领域的创新,作为共享经济的代表,近年来在我国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也给监管体制带来了挑战。在新形势下,政府套用传统的出租车特许监管模式来规制网约车,不仅在《宪法》和《行政许可法》上缺乏充分的依据,而且不符合行业的特点,会阻碍网约车行业的发展。在"互联网+"背景下,监管者应当改革监管模式,把重点放在对平台的监管上,降低对车辆和司机的准入要求,完善监管体制,采用合作监管方式,保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行业带来新的活力。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8年第4期31-34,共4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