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9年2月5日,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戒毒所民警杜培武因故意杀人罪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1999年10月20日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终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0年7月6日又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无罪,当庭释放.当年7月11日昆明市公安局以昆公监发(2000)12号文件恢复杜培武于2000年3月7日被开除的公职,同时杜培武的党籍及工资福利待遇也得到恢复.
出处
《环球市场信息导报》
2018年第30期191-192,共2页
Global Market Information Gu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