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法院2015年受理的刑事案件总量高达112万余起,[1]而我国司法资源非常有限。由于我国检察机关的不起诉裁量权受到过多限制,且与其它制度存在冲突等,我国检察机关的不起诉裁量权过小,实践中运用不起诉裁量权的情况也非常少见,导致一些不必要的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对此在立足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相应做法,对我国不起诉裁量权进行完善,合理扩大检察机关的不起诉裁量权,并对潜在风险进行防范。
出处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8年第3期67-71,共5页
Journal of Chuzhou Polytechn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