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住宅用地以往主要包括商品住宅、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廉租房、城市棚户区(拆迁安置房)等,商品类住宅和保障类住宅的两元划分比较明显,地方政府在土地供应过程中,政策界限也比较清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家明确提出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后,人才房、共有产权房、“只租不售”租赁房、“蓝领公寓”等新的住宅类型也不断出现.杭州市针对新情况,积极探索住宅用地多主体供应的有效途径,根据住宅用地的性质和收益模式的不同,将住宅用地细分为三类,分别是保障类、长租类和市场类,同时配套了差别化的土地供应政策.
出处
《浙江国土资源》
2018年第9期38-39,共2页
Zhejiang Land & Re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