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教育政策执行主体的道德责任进行判断,目的是要找出其承担道德责任的原因,帮助其理清和明确应负的道德义务和使命。对教育政策执行主体道德责任的判断属于伦理学范畴,其中,行为后果、因果关系、品格善恶和规范道义分别是功利论、决定论、德性论和规范论关于道德责任判断的依据。在对教育政策执行主体道德责任的判断实践中,应结合我国具体的社会现实和历史情景,实现上述伦理学依据的有机融合。
出处
《教育导刊(上半月)》
2018年第9期5-11,共7页
Journal of Educational Development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科2014年规划基金项目"儒家文化背景下学校教育领导美德范畴与制度规约"(编号:14YJA880055)
华南师范大学201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重大培育项目"教育政策制定的责任伦理与中国特色的科学制定程序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