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心理强制体现着自然限定的生存预判。身体强制和心理强制在司法中相互渗透,以之划分时代具有缺陷。分别探讨人身强制、行为强制、环境制约、情境影响与心理强制的关系,并在情境与心境中,剖析心理强制的实质;在合因子中,探索强制行为的必然心力,阐释其强制规律的一般证明与特殊证明。面对事与愿违的心理强制,只有正视潜规则中的潜规律,将它们变成程序性的明规则,才能获得良法。良法得到遵守,才能确立人人都能遵守的法治秩序,降低心理强制的风险。
出处
《净月学刊》
2018年第4期67-77,共11页
Journal of Jilin Public Security Acade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