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京津冀一体化的发展趋势面对严重的京津冀环境问题状况下,北京、天津和河北地区不同的环境法立法以及执法现状约束着一体化发展的前进脚步,日益显现出京津冀环境一体化法治的严重性与紧迫性。京津冀环境一体化法治的建设首先从京津冀严重不平衡的立法执法现状出发,立足于不平等的环境标准,寻找环境区域法制的平衡点,进而针对占据主要矛盾的问题在借鉴不同地域协同发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京津冀地区的特殊问题,从理论角度进行分析提出具有实践意义的建议和对策,以促进京津冀环境法治方面的建设,进而更好地推进京津冀一体化的发展。
出处
《河北企业》
2018年第10期143-144,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