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戏曲表演和话剧表演是不一样的表演方式,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戏剧具有音乐唱腔,另一方面戏曲表演需要通过程序性动作表现人物角色的情感色彩。戏曲艺术通过四功五法作为基础的表现方式,而程序性动作则为基于四功五法所形成的一套表现手法,要求每一个戏曲表演者都必须对四功五法和程序性动作熟练掌握。但是,因为程序性动作的功能和目的在于塑造人物的角色形象,因此,要求程序性动作的选择必须和人物角色的性格、形象相符合。本文探讨戏剧表演教学中戏曲程式性表现的运用。其中首先对人物形象塑造进行分析,结合人物情感表现的舞台实践,探讨如何选择合适的戏剧表现程序,并对程序性动作的运用加以分析。
出处
《戏剧之家》
2018年第28期23-2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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