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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味的形式”:改写的重要指南——以白蛇传的现代阐释为例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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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学作品的“形式”是内容的存在方式和形态,包括体裁、结构、语言、韵律、表现手法等。内容要通过一定的艺术形式表现出来,内容也与形式是相依为命的,形式不能脱离内容,内容同样也不能脱离形式,正如别林斯基所言:“如果形式是内容的表现,它必和内容紧密地联系着,你要想把它从内容分出来,那就意味着消灭了内容;反过来也一样:你要想把内容从形式分出来,那就等于消灭了形式。”黑格尔说:“内容和完全适合内容的形式达到独立完整的统一,因而形成一种自由的整体,这就是艺术的中心。”
作者 李斌
机构地区 汕头大学
出处 《创作评谭》 2018年第5期28-31,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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