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类为了生产生活需要大规模使用化石能源直接导致了气候变化。为利用可持续发展手段解决该问题,需将碳排放权变成一种稀缺商品,利用市场调整发展与环保之间的关系。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国,启动本国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具有极强的示范引领作用。然而目前我国在碳排放权交易领域刚刚起步,仅有一部部门规章规制全国性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对于运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既缺乏效力更高的法律又缺乏实施细则的规制和指导。该文从两方面分析需要立法调整的问题,参考发达国家的成熟经验,并依照我国实际情况确立立法思路,对碳排放权交易提出立法建议。
出处
《社会科学论坛》
2018年第5期240-246,共7页
Tribune of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