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要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罚款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随即发布《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2018年指导意见》),专辟一节,要求“依法处置涉案财产”。
出处
《人民司法》
2018年第25期14-18,共5页
People's Judicature
基金
国家社会基金青年项目"刑事法治视野下的没收制度"(项目编号:12cfx04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