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营母婴店的单莉在门面店前做促销活动时,放在促销台上的手机被盗,怀疑监控视频中经过促销台旁的一位年轻女子偷了手机,便将视频截图后做技术处理,并附上文字说明,编辑成帖子上传到网上,发布网络“通缉令”.帖子迅速在网络上传播发酵,图片虽然经过技术处理,但女子的亲朋好友从帖子中一眼就认出了该女子为冯雅丽,并对其产生了误解.冤屈之下,冯雅丽以单莉无端猜疑,并发起“人肉搜索”,损害了其名誉等为由,将其送上了法庭.那么,发布网络“通缉令”,“人肉搜索”缉拿“女小偷”应否担责?
出处
《方圆》
2018年第18期60-63,共4页
Fangyuan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