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历史”是什么?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说:“历史既是曾经发生的事件,同时又是关于该事件的意识;它既是历史,又是历史认识。”①英国历史学家卡尔说:“历史是历史学家与历史事实之间连续不断的,互为作用的过程,就是现在与过去之间永无休止的对话。”②国学者葛剑雄则说:“历史不仅是指过去的事实本身,更是指人们对过去事实的有意识、有选择的记录。”③从他们的论述中,我们对“历史”究竟是什么的问题有了一个初步的答案:“历史”一是指本体论意义上的历史——客观的历史、实在的历史;二是指认识论意义上的历史——记忆的历史、描述的历史。认识论意义上的历史,其实就是人对历史所作的相应解释。“建构历史解释乃是史学的核心任务。只有解释才能发现历史的意义,只有解释才能完成历史的重建”。
出处
《历史教学(上半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0期30-33,共4页
History Teaching
基金
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第十二期立项课题“基于历史语境理论建构高中生‘历史解释’素养的实践研究”(课题编号:2017JK12-L028)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