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与其他税种相比,环境保护税的征管具有特殊性。随着第一个征期的结束,我们发现,环境保护税征管的特殊性增加了其征管的难度,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税的征管措施:鼓励纳税人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修改自行监测频次原则性条款;增加政府资金投入、提高监督性监测频次;加大纳税人培训力度、推广电子申报方法;加快培养具有环境保护税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税务人员;明确税务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出处
《税收经济研究》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57-63,共7页
Tax and Economic Research
基金
中国法学会2016年度课题"环境税立法研究"(项目编号:CLS(2016)D154)的阶段性成果